广州建筑工程律师谈无效工程合同和黑白合同
建筑工程律师代理涉及黑白工程合同案件,要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无效工程合同是广州建筑工程律师代理案件常碰到的案件之一。 (一)工程合同的签订——招标投标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签订的程序之外,往往要按法律规定经过招标投标的特别程序。承包方通过招标投标程序把自己的实力和技术水平呈现给业主,让业主进行比较衡量,并作出选择。从合同签订的程序上也可以看出,承包方相对处于被动地位,建设方相对处于主动地位。承包方往往只有还价的机会,没有讨价的机会。 (二)无效工程合同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工程合同;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工程合同; 3、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订立的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律师应注意如下招标投标法规定工程合同中标无效的情形:(1)招标代理机构泄密或恶意串通;(2)招标人泄露招标情况或标底;(3)投票中串标或行贿;(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6)招标人违法确定中标人。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筑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筑工程的。 (三)无效工程合同的处理 1、无效工程合同处理原则 合同无效的价款结算与已完成工程的质量合格与否直接挂钩(体现工程质量至高无上的原则)。合同无效,但如果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的,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价款(造价结算条款有效)。 2、工程合同无效的结算 承包人对结算方式有选择权:第一,可选择按照定额结算(也叫按实结算),即按施工企业的实际资质和实际工程类别以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结算。第二,参照合同约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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